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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公共安全标准关于值班室设置问题

所属分类:民爆器材资讯 发布时间:16 April 2024 浏览:0次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所称“值班室”是指用于储存库保管、守护等管理人员办公、值班的建筑物。《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GA837-2009)所称“报警值班室”是指用于设置治安防范控制系统的建筑物。
  (一)报警值班室可以作为值班室的一个部分,同设在同一建筑物内(但须设置隔断),也可以单独设立,其与库房的最小允许距离要满足GA838第8、6的规定。报警值班室应按GA837第4.4.3的规定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报警值班室与值班室设在同一建筑物的,可以以值班室为整体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
  (二)GA837第4.4.3规定:“报警值班室严禁设置床铺”,应理解为报警值班室应当有守护人员24小时值守并通过视频观察库区情况,不得安排睡班。守护人员食宿等生活活动可以安排在报警值班室以外的值班室其他房间。
  (三)少数单位设置的岗楼(哨)与库房最小允许距离达到GB838规定的值班室与库房最小允许距离的,可以作为值班室或报警值班室。否则一律不得作为值班室或报警值班室,严禁安排食宿、办公或设置监控系统,但可以作为巡视停留观察点。
  (四)值班室(含报警值班室)与工业炸药库房的最小允许距离应严格按GA838表4执行,即使单库设计工业炸药药量少于3吨,也不应使用“插入法”计算最小允许安全距离。任何值班室(含报警值班室)与工业炸药库房的最小允许距离均不得小于30米,与雷管库房的最小允许距离均不得小于20米。